西安航空件空運貨物收運條件和程序
航空貨運是一個有效和潛在的朝陽產業。同時,與航空客運相比,航空貨運受經濟發展波動的影響較小。越來越多的航空公司越來越關注貨運市場,使之成為一個有前途的市場,中國的航空貨運業仍處于發展階段。預計未來20年全球航空貨運市場的增長速度,將使航空貨運成為中國民航新的經濟增長點,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我國航空貨運業已初具規模,基本形成貨位、地面設施、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和貨運代理作為航空貨運系統之一,從世界航空貨運發展的角度來看,我國航空貨運業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
一、收運條件
(1)總則
(一)根據中國民航有關航空公司的規定,托運人交付的貨物必須符合原產國、過境國和到達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國民航有關航空公司的各項規定。
(二)中國及有關國際政府、航空運輸企業禁運、不接受的貨物,不予接受。
(三)托運人必須自行辦理海關、檢疫等出境手續,中國民用航空運輸企業暫不辦理貨到付款業務。
(四)貨物的包裝、重量、體積必須符合航空運輸條件。
(2)價值限制
每批貨物(即每份運單)的申報價值不得超過100000美元或其等值貨幣(未申報價值應按每公斤毛重20美元計算)。如果貨物不適合分開,必須經有關航空公司批準,方可接受。
(3)付款要求
(1)貨物運費可以預先支付,也可以按需支付,但要注意的是:a.貨物運費和申報價值必須提前或全額支付;b.在始發地發生的所有其他費用必須提前或全額支付;在途發生的費用應提前支付,但某些費用,如固定費用等經政府交稅和機場管理部門征收的稅款,在始發站知道的情況下也可以提前支付;在目的地發生的其他費用只能全額支付。
(二)托運人可以用人民幣現金(或者中國人民銀行的國內支票)向承運人或者其代理人支付運費。注:代理人不接受托運人使用旅行證件(MCO)或預付支票通知(PTA)作為付款方式。
二。接收程序
(一)托運人交付貨物,應當填寫國際貨物托運單證,并提供有關運輸單證。托運人對所提供的托運單證和運輸單證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負責。
(二)代理收取國際貨物時,應當認真辦理下列手續:
(1)重點檢查
A.貨物內容
為了解托運人交付的貨物是否屬于特定條件下運輸的貨物,應當特別注意運輸的貨物是否屬于危險貨物或者可能含有危險貨物,屬于或者含有危險貨物的,應當按照有關約定辦理。承運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義務以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貨物條例的相關規定。
B.貨物目的地
代理人應當知道托運人交付的貨物是否適航。如果目的地沒有終點站,托運人可以建議將貨物的到達地點改為距目的地最近的適航地點,但是貨物的目的地應當填寫在收貨人欄中。
C.貨物的包裝和體積
代理人在收貨和運輸貨物時,應對貨物的包裝和尺寸進行檢查,要求托運人對包裝不良、太粗糙、有舊標志的十日裝重新包裝,并檢查貨物的體積是否符合裝載機型號的要求。對于組合貨物,應考慮轉運站使用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