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鮮活、急件、快件貨物入庫后30分鐘內通知客戶提貨,國內航班普通貨物入庫后3小時內發出提貨通知。
2.提貨人須提供8位數運單號碼、單位介紹信(收貨人為單位)、收貨人及提貨人本人有效證件原件辦理提貨手續。本人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護照證件、港澳通行證、回鄉證、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臺胞證、軍官證、武警警官證、士兵證、軍隊文職干部證、軍隊離退休干部證和軍隊職工證,外交官證等,證件完好無損,在有效期內都可以作為本人有效證件。有效證件丟失,也可根據派出所開具的身份證明,加蓋派出所公章作為提貨有效證件。若代他人提貨,則需準備運單上提貨人有效證件和代提人有效證件。
3.普貨自發出到貨通知次日起,免費保管3天,超期提取每日每公斤加收0.10元倉儲費。鮮活易腐貨物、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等特種貨物無免費保管期,請當日提取,次日提取每日每公斤加收0.20元倉儲費。
4.提貨人提取爆炸品、第6類Ⅰ級毒性物質、傳染性物質,應在提貨之前到提貨地點所在的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